国际空港经济区教育基地项目
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
一、基本情况
地块名称:国际空港经济区教育基地项目
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:6.56万平方米
地理位置: 成都市双流区黄水镇
地块范围:大件路东升段与长兴路交汇处西南角,北靠大件路东升段,南临杨柳河支渠和三支渠分支,东侧为长兴路,西侧为耕地、农民自建房及华新锦绣尚郡、华新花予墅小区。
地块土地利用现状:正在拆迁。
规划用地:中小学用地
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:四川省禾力建设工程检测鉴定咨询有限公司
调查原由:该地块用途拟变更为教育科研用地,属于用途变更,变更前需按照规定对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
二、第二阶段调查
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于2023年7月开始,根据调查,项目所在地块历史上部分为耕地,部分为居民拆迁房,地块上曾经有一处农家乐,一个汽修点,两个家具作坊以及中铁十二局项目指挥部板房。第二阶段土壤调查工作开始时,汽修点,家具作坊,中铁十二局项目指挥部已经搬走,农家乐已停业,房屋已基本拆除完毕。
本次第二阶段地块调查在该地块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,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,现场共采集土壤样品19组(不包含现场平行样及空白样),所有点位及层位的监测结果均低于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、《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》(DB51 2978-2023)中筛选值“第一类用地”的要求并与对照点检出值接近,且未检出因子的检出限均低于筛选值,说明场地土壤受到污染的风险较小,土壤环境质量可接受。
共布设4个地下水监测点位,地下水检测42项污染物,共检出19项污染物,检出值均符合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GB/T14848-2017表1,表2,Ⅳ类标准限值;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GB3838-2002表1,Ⅳ类标准限值要求。检出因子经与对照点进行对比分析,无明显差异,因此该地块地下水受到污染的风险较小,地下水环境质量可接受。
三、第二阶段调查结论
根据初步采样检测结果,土壤、地下水浓度均未超过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、与对照点检测值相近,经分析确认项目地块受到污染的风险较小,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,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,不需要进一步调查,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。